韩维利律师亲办案例
一方在国外,另一方可在国内住所地起诉离婚
来源:韩维利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13
浏览量:448

案情介绍

2005年7月,王某某(女)到新西兰打工,常年不回家。无奈,李某某(男)向国内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办案过程:

王某某亲属委托律师,律师让王某某到中国驻新西兰的大使馆做离婚意见书和授权委托书公证。

办案结果:

1、双方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归李某某。

3、婚生女由李某某抚养。

法律依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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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韩维利
  • 执业律所: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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